缴税证明怎么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3:34:27    

开具缴税证明的方法如下: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开具

1.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

2. 点击【办&查】-【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3. 选择开具完税证明的类型,包括表格式和文书式。

4. 根据需求选择查询时间范围、是否补打、是否包含退税等选项。

5. 系统自动查询并显示可开具的完税信息,选择所需信息后点击【开具】。

6. 系统将自动加载并预览完税证明信息,可点击【下载】或【返回首页】。

通过“粤智助”平台开具

1. 进入“粤智助”界面,搜索并找到相关打印选项。

2. 刷身份证并确认实名信息。

3.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并确认。

4. 查看完税明细信息,选择【打印本页】或【打印全部】。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开具

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 点击首页的【我要查询】。

3. 选择【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所需年度和所得类型。

4. 点击【查询】,查看收入纳税明细。

5. 点击【我要办税】,然后选择【纳税记录开具】,选择起止时间,生成纳税记录。

6. 在【纳税记录申请记录】页面,点击【预览】或【保存】,并将《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保存至相册,通过打印相片的形式打印。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开具

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 进入【特色应用】页面,选择省份。

3. 点击【申报收入查询】或【纳税记录查询】,选择记录期间或税款所属期。

4. 查看查询结果,可点击【查看明细】进一步查询。

纳税证明开具所需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代扣代缴单位报送的含有申请人明细资料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

3.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原件。

4. 相关合同、协议原件。

5. 取得有关所得的凭证。

6. 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证明开具的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 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依法开具税收证明。

3. 纳税证明的开具应根据纳税人是单位代扣还是个人申报的不同情况进行。

4. 纳税证明可以通过税务局官网、自助办税机或税务局服务大厅办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开具缴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