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离职公积金怎么办
在东莞离职后,处理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销户提取
销户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后停缴或封存满6个月;
期间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入单位账户;
当前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不存在司法冻结、失信冻结、协助异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
办理渠道包括公积金单位网厅或前往归集银行办理,资料审核无误并通过公安联网核查后,当天办结。
转移手续
如果在新单位就业,可以让新单位办理同城转移手续,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办理方式包括单位经办人通过公积金单位网厅办理或申请人前往归集银行办理,需注意旧账户须处于封存状态。
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通常需要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后,持相关文件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等。
封存公积金
离职后,原单位会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账户里的钱还是您的,以后如果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账户继续缴纳。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