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怎么落户福州
外地人迁入福州户口的办理手续如下:
福建省内外地市户口迁入福州
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出具《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
两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福建省外户口迁入福州
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
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当场办结。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
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
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特殊人群
在五县二市的城区内居住,有稳定的住所与工作。
已经办理居住证或者纳税年满两年。
在五县二市内居住并且被评为劳动模范或者先进个人的。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
人才落户
福州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落户人才公寓集体户。
具有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学历,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可以自愿选择15个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建议: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如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可以直接向福州市的人才部门申请。
如果是投靠亲属,需要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齐全,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
注意办理过程中的时间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