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怎么落户福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3:56:27    

外地人迁入福州户口的办理手续如下:

福建省内外地市户口迁入福州

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出具《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

两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福建省外户口迁入福州

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

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当场办结。

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

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

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特殊人群

在五县二市的城区内居住,有稳定的住所与工作。

已经办理居住证或者纳税年满两年。

在五县二市内居住并且被评为劳动模范或者先进个人的。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

人才落户

福州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落户人才公寓集体户。

具有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学历,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可以自愿选择15个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建议: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如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可以直接向福州市的人才部门申请。

如果是投靠亲属,需要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齐全,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

注意办理过程中的时间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