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回应!
8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金融监管总局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配合财政部指导贷款经办机构强化主体责任、优化金融服务,把好事办好。
在信贷管理方面,贷款经办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和相关信贷管理规定自主开展差异化授信,合理设置消费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并及时发放贷款资金。完善贷款合同条款,严格借款人授信评审和贷后管理要求,主要是围绕消费重点场景、重点群体做好金融服务,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
在贷款用途方面,贷款经办机构要健全信息系统,对贷款账户符合条件的消费信息进行识别。符合条件的消费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同时,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贷款经办机构要有效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和风险管控,防止挪用于非消费领域和套取贴息资金。
在监督管理方面,将督促贷款经办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和要求,做好贷款贴息资金的测算、审核、申请工作。经办机构对贴息数据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我们也会督促贷款经办机构总部,建立健全内部问题核查和处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指导各金融监管局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配合财政部门适时对贷款经办机构贴息资金的申请、拨付、清算等情况开展核查。
此外,对参与实施的经办银行,郭武平表示将提出以下四方面要求:
首先,经办银行要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这8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行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特别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我们强调要发挥好金融监管总局去年10月份牵头建立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指导银行精准对接,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其次,经办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对符合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贷款审批,坚持从严审核、加快放款,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满足消费供给主体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再次,经办银行要全力配合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贷款贴息工作。经办银行要按月汇总符合贴息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发放情况,及时报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政策到期后,按要求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需求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贷款经办银行在收到拨付贴息资金后,要及时做好经营主体贴息返还和利息扣减工作。
最后,将引导经办银行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检查结果申领贴息资金,并动态跟踪贷款流向,加强资金用途管控,确保资金合规和有效使用。同时,将指导各金融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管,配合地方财政部门强化业务指导,督促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防范贴息资金套取挪用风险。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马梅若
编辑:段嘉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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