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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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禁止非法买卖、利用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实时讯息 2025-06-19 09:42:00全市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效保护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现提醒告诫如下:一、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市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效保护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现提醒告诫如下:一、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