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成立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推动“执破融合”升级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8 08:09:00    

6月16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成立“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同时联合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签订《关于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实质化运行合作备忘录》,联动创新“执破融合”工作机制,为困境企业提供全周期司法纾困服务。

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委金融办、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东莞银行、中信银行、阿里资产等参会代表围绕“司法助企纾困”主题展开深入座谈研讨,联动共促,助力中心实质化运行。

全链条纾困,“三步”精准化施策

作为广东省执破融合工作试点法院之一,东莞第一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2025年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执破融合”改革的创新实践,在全市率先创立“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

中心整合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全链条资源,打造“1+1+N”协同模式,即“1个执破团队+1个管理人+N项救治措施”,主要集中在风险预警、分类救治、府院联动三大职能上发力,实现“早识别、早介入、早救治”困境企业的司法效能。

在前期风险预警阶段,法院可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对高频涉诉企业标识风险,考虑采取调解或破产引导措施。

经评估后,法院对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灵活运用“活封活扣”、预重整、执行监管等手段;对“僵尸企业”加速出清,释放土地、厂房等资源。

同时,通过府院联动提供更多配套保障,法院联合税务、发改、人社等部门,破解税务注销、信用修复、职工安置等难题,最终形成“救治+出清”双轨格局。

救治“病危”企业,债务危机变重生新机

早在“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成立前,“执破融合”机制就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2024年9月,东莞第一法院制定颁布《关于常态化落实“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执转破”预审查机制靠前甄别“把脉”企业,由破产与执行法官成立“3+N”执破团队办案,叠加执行程序快速查控财产和破产程序一体化处理债务的优势,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施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救治方案,推动更多危困企业涅槃重生。

早前,东莞第一法院联合税务、人社等部门,成功“救治”了一家因债务陷入倒闭危机的中小企业。

东莞某模具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涉6件案件共计80余万元债务,但企业仅有7万多元存款,企业机器设备、货品变现价值不高,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债务。

被执行人模具公司老板周先生表示,公司处于正常经营且从未拖欠工人工资,目前困境仅是因为债务集中爆发导致资金链跟不上。

执行法官董泽敏锐意识到,受困的模具公司仍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对此,办案团队研判讨论,决定启动“执破融合”机制,执行法官谭添荣、董泽与破产法官刘秋霞组成团队,通过“执转破”程序成功转入破产和解。

执破团队立即联动审判团队,开展多条线的协同工作:协调大额债权人对违约金让步,说服企业负责人担保债权;人社局暂缓执行社保债权并允许分期,预留运营资金。

待时机逐步成熟,执破团队立即召集全体债权人进行破产听证,进一步确定破产和解方案,制定三年分期还款方案,但是遭到新债权人反对。对此,刘秋霞法官提出运用“多数决”表决机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破产和解方案获超半数债权人(债权额超三分之二)通过。

最终,该案实现了企业存续、职工就业、债权受偿率提升的多赢局面,至此,模具公司踏上由执行和破产两种程序共同铺就的重生道路。

执破融合,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

为推动中心有效运行,落实“执破融合”府院联动工作,《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实质化运行合作备忘录》在规范破产涉税协作、完善市场主体再生及退出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方面,建立起18项切实运行的联动工作举措,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降低市场主体破产成本。

东莞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宇表示,“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的建设是破解“执行难”与“破产慢”的关键举措,通过简化程序、强化衔接,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与重生效率,不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本次合作推动“府院银企”协同发力,法院将持续深化执破融合改革发展,为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近年来,东莞第一法院不断创新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累计移送审结“执转破”案件215件,挽救重点企业10家,信用修复896次,化解债务7.116亿元,盘活资产超4亿元,释放土地厂房192.39万平方米。

其中,东莞市光华医院重整案引入6.2亿元投资,扭转负债9亿元实现大健康产业年收入稳步增长,是广东省首例综合性民营医院预重整成功案例。

南方+记者 王颖

通讯员 陈栩彤 刘秀漫

【作者】 王颖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