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超3000家!浙江启动外贸龙头企业培育工作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9-08 17:32:00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何泠瑶

图源 新华社

近日,浙江省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外贸龙头企业“蛟龙行动”行动方案(2025-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培育我省外贸发展新优势,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

《方案》提出,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国际影响力、战略支撑力的外贸龙头企业,提升企业在研发、设计、接单、生产、物流、结算等关键环节的运营水平,围绕我省外贸产业带,区分生产、流通等不同类型,分级分类培育一批外贸龙头企业。

具体的培育目标是,到2028年,浙江要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30家以上、骨干型龙头企业300家以上、潜力型龙头企业3000家以上。

“《方案》聚焦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国际影响力、战略支撑力的外贸龙头企业,研究提出做大培强外贸主体的政策举措,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方案》为全省各地发挥外贸龙头企业作用、引导中小外贸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外贸发展新动能提供有效的政策指引。”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中提及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实施外贸龙头企业梯度培育行动,龙头企业分为三个梯队:

一是培育领军型龙头企业,增强外贸龙头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塑造外贸龙头企业全球品牌影响力,打造中国品牌全球化样板,从产品出口转向“产品+技术+供应链+文化”出口,推动领军型龙头企业年进出口达到较大规模。

二是培育骨干型龙头企业,围绕细分行业和重点领域,提升行业骨干龙头企业稳规模、优结构、抗风险的能力,推动骨干型龙头企业年进出口额达一定规模以上。

三是培育一批潜力型龙头企业,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促进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国际化发展,推动潜力型龙头企业年进出口额快速增长。

“《方案》围绕浙江外贸产业带,区分生产、流通等不同类型,分级分类培育一批外贸龙头企业。不仅明确了领军型、骨干型龙头企业的培育目标,还聚焦潜力型龙头企业,激发中小外贸企业的成长潜力,促进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形成全省外贸主体的梯度培育库。”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浙江还要实施外贸龙头企业集聚发展行动,探索建设外贸龙头企业总部集聚区。浙江依托“义甬舟”和“金丽温”开放大通道,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推动外贸产业带发展,探索建设五个外贸龙头企业总部集聚区,支持领军型龙头企业在集聚区内建设总部大楼,设立研发设计中心、接单中心、收结汇中心、融资中心,提升全国范围内的集采能力,实现高效闭环的国际化供应链管理。

未来,浙江还要打造总部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利用集聚区服务资源集聚优势,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浙江还将加大总部集聚区引资促贸力度,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动更多国际贸易企业总部落户集聚区,鼓励各集聚区结合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加大出口导向型外资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招引力度,推动新招引制造业外资项目做大出口实绩。

为了让更多龙头外贸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影响力《方案》中提及,浙江要提升外贸龙头企业全球经营能力,支持外贸龙头企业申报浙江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领航企业”,加强本土民营跨国公司梯队建设,提升企业全球经营能力;发挥境外投资合作重大项目作用,带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方案》指出,浙江要支持外贸企业建设自主品牌,培育“浙江精品”,到2028年,培育“浙江出口名牌”累计达到1300个以上,培育“浙江精品”50个以上;引导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品牌评价推广机构合作,提升自主品牌国际知名度;深化“浙江制造”标准工作,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在培育外贸龙头企业的要素支持、政策保障方面,浙江还将加大综合服务力度、优化外贸金融服务、加强外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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